建筑工程学院开展“勿忘国耻 强国有我”主题周课
9月30日是烈士纪念日。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将每年9月30日定为烈士纪念日,纪念烈士作为一项国家制度安排确定下来。通过纪念烈士,唤醒我们对生命的更加珍视,对和平的更加呵护。为缅怀先烈致敬先烈,重温国家记忆、赓续爱国情怀,建筑工程学院于2021年9月29日6:50时在学校一校区田径场举办 “勿忘国耻 强国有我”周课,周课由学院辅导员黄延恒主讲,学院党总支书记吴伟琦、学院学工办全体老师及一校区全体同学参加。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要正确认识祖国的历史与未来,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珍爱和平。黄延恒老师,从卢沟桥事变、九一八事变,抗日战争等讲述烈士纪念日设立意义;提出当代大学生学习革命先辈抛头颅、撒热血、无所畏惧的气概、顽强不屈的精神的真实要义;通过神舟十二号载人飞船、孟晚舟事件等,告诉同学们要面向未来,奋发图强,将责任上升到对“民族魂、中国梦”的追寻上。
“勿忘国耻 强国有我”主题周课教育,旨在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同学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同学们的理想信念,真正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爱国志投入到学习中,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发奋努力。
周课现场
(建筑工程学院供稿 文/黄延恒 图/姚宣羽 审核/吴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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