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观点

“两翼”建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推进策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3-27 08:30:51 浏览次数: 【字体: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作为促进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关键平台,破解其发展困境需要政校行企等多方面共同努力。通过明确政策边界、细化实施细则,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多方合力,协调利益关系、促进多方合作,构建评价标准、实施绩效考核,搭建展示平台,推广模式经验等,确保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推动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       明确政策边界细化实施细则

在现有政策背景下,需要对产教融合发展的新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引导,细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实施细则。其一,需要政策明确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性质,清晰界定各主体间的权力与义务,协调各成员间的价值导向。这有助于为各参与主体提供清晰的定位和指导。同时,政策需要向行业龙头企业赋权,发挥重点领域龙头企业示范带头作用,使其主动参与职业教育协同共育,成为共同体的实践带头人,增强中下游中小企业凝聚力,联合其他参与主体培养行业内技术技能人才;向科研院所赋权,探寻“科教融汇”行动方法,增强人才培养的创新能力,培养数字时代的技术技能人才。其二,细化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明确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展的资源来源与使用,知识产权投入与收益等。现有政策鼓励各主体加大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的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投入,但仍需进一步明确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各参与主体能够从合作中获得相应的回报,从而增强其参与积极性。出台差异化扶持政策应充分考虑地域差异、行业差异。对于产业发展较为薄弱地区,政府多注重财政支持;在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多采用政策红利支持,支持创新发展。推动不同地区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加强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提升整个行业的竞争力。通过这些措施,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各参与主体的发展提供更加具体和有针对性的支持,确保其在不同地区和行业中都能得到有效推进,并最终实现产教融合协同发展的目标。

二、       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多方合力

当前撬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由虚转实”,需要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协调管理发展改革委、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需要分属于不同政府部门管理建设主体优势互补,协同合作、凝心聚力,重新整合和配置“人、财、物”投资要素,才能发挥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汇聚产教资源、联合办学、技术创新等功能。2018年,我国专门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重大问题,解决“条块分割”式行政管理对职业教育天然跨界属性的制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打破各部门之间联系与沟通的壁垒,解决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不同领域、不同主体间的矛盾,规范各方行为。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行政管理部门之间沟通协同,突破税收、混合所有制等方面的政策壁垒创造了条件。通过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率先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在国家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同时为省级及以下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提供可复制经验。各级联席会议则通过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区域企业之间、学校之间资源的融合与互补,并在区域内形成示范效应,加快区域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以及综合服务能级提升。综上所述,通过政府的统筹领导和多部门的协同合作,可以有效推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实质性发展,为其功能的充分发挥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通过国家级和地方级的联席会议机制,可以在政策和实践层面形成联动,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三、       协调利益关系促进多方合作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要着眼于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的高度,在纵向上实现“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内部融通。首先,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需要明确并确立一个被广泛接受和认可的共同愿景与目标。这个愿景应体现行业发展的长远利益,包括技术创新、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从而激发成员间的合作意愿,为协调利益关系奠定基础。其次,通过利益驱动机制,实现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职业院校利益最大化,从而调动各方积极性。管理部门应当改革现有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并提高校企合作研发在职级晋升中的重要性,更有效地激发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创新能力。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充分利用学术界的智力资源,鼓励研究人员参与到企业的研发活动和技术革新中去。此举不仅能够为企业输送高水平的技术人才,还能够增强整个行业的竞争力。院校应积极主动采取行动,寻找与企业合作的共同利益点,以此来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形成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一方面将提升教师团队的研发能力作为推进“产教融合”的切入点,服务企业一线技术研发,增加校企产教融合粘度。另一方面院校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要让企业享受到人才利益。企业应发挥其在产业发展前沿的资源优势,与教育机构联合开展教育资源的开发、标准的制定以及教学装备的推广,以提升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院所应加强与企业研发合作,优势互补,双方共赢。企业要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必须加强研发,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新产品和技术的研发,亟需科研人员;科研院所具备高水平研究人员,开展研究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双方合作能够有效促进科学研究。最后,需要充分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校企合作理事会的作用,建立健全支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建立多主体参与的合作机制。这样可以充分激发各个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度,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奠定坚实的架构基础,最终实现多元共建、多方共享和多维视角的合作。

四、       构建评价标准实施绩效考核

依据标准,实施绩效考核是提升组织效能、确保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通过明确目标、建立标准、实施考核、注重结果运用等措施,推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展。一是建立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质量的评价标准。组织多方力量,深入调研,座谈,开展研究,形成具体的评价标准。该评价标准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差异、地域差异。如国家层面的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可以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职业教育政策、人才需求预测等,为下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提供指导和支持;省、市、县层面的共同体可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行业标准、职业教育课程、人才培养方案等,为上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提供反馈和建议,实现各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有效沟通和协调,促进行业与职业教育的协同发展。二是建立自评它评相结合的过程性评估制度,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组织架构的合理性、工作计划的完成性等进行评估和监督。当前,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发展面临着一个不平衡的问题:职业院校一头“热”。职业院校积极参与并推动产教融合,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但这些院校在调动龙头企业及科研院所的参与和支持方面却显得力不从心。这种状况导致其在打造“金专、金课、金师、金地、金教材”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企业参与浅表化、合作建设目标短期化等现象。因此需加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效果评价,保证其实体化功能的实现。三是实施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形成“职业学校拨款与培养质量挂钩,政府购买企业教育服务”的财政机制。通过这种方式,将资金分配与人才培养质量直接关联,激励职业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绩效优异的企业,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通过这种激励措施推动企业更积极地参与产教融合。对参与的科研人员和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这不仅能够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还能提高他们在合作中的投入程度。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在实体化运作中取得实际成效,提升职业教育的质量,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这样不仅能提高企业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还能增强科研人员和教师的工作动力,最终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五、       搭建展示平台推广模式经验

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面临“形式大于实质”的现状,这主要源于地域差异、主体行政力量协调机制欠缺、职业院校推动力不足等几方面的原因。迫切需要通过加大案例引导和模式经验推广来促进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发展。具体来说,可以通过搭建交流平台,利用报纸杂志、网络新媒体、经验交流会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宣传推广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产教融合机制创新与典型案例。特别是我国首个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教育部支持的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被视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项目。该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通过在行业人才需求、科学研究及专业标准建设、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等八个方面的探索,实现了专业设置与轨道交通产业发展的联动,以及人才培养与岗位技术要求的高度匹配。因此,这一案例应当被充分挖掘并在业界分享交流,为其他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提供具体的实施路径和方法,加速实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实体化的有效运作。另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组织作用,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同行业间、不同行业间共同体的深度交流,弥补当前企业办学主体经验不足的现状,尤其是对混合所有制办学中的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等核心问题,应开展广泛深入的交流,探索瓶颈突破路径,以推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可持续发展。

(来源:节选自《职教论坛》225年第1期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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